刘芝玲

人物履历

历任宿豫区公安局副政委、副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沭阳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宿迁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处级)。

2016年-12月至今 任宿迁市公安局局党委副书记、市委610办公室主任。

工作实绩

刘芝玲

抓好公安业务和干警队伍建设,制定综合量化考评办法,实行黄牌令、红牌令、就地免职令,直接与干警职务任免、立功受奖相挂钩。开展“大接访”活动,每周四亲自坚持接访。在担任沭阳县公安局局长期间,该局绩效工作居全省A1类地区前列,是全市惟一的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先进事迹

2007年5月11日,宿迁市公安局发出通知,号召组织开展向重视信访的刘芝玲同志学习的活动。

沭阳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芝玲同志2003年11月到任以来一直重视信访工作。今年4月27日宿迁市政法委在第18期《政法信息》刊载的《付诸真情赢取民心着眼和谐维护稳定——沭阳县副县长、公安局长刘芝玲同志接访工作事迹》中称,“三年来,刘芝玲同志带领县局党委一班人把处理好信访工作作为密切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确保了公安工作的有序推进和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

刘芝玲

连续4年被表彰为全县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连续3年被宿迁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特别自公安大接访工作开展以来,刘芝玲同志紧紧围绕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要求,步步紧逼抓落实,群众来信来访办结率和停访息诉率均达到了99.5%,受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江苏省公安厅也在有关通报中以《胸怀百姓情结践行为民之举——沭阳县副县长兼公安局长刘芝玲长期坚持接待上访群众》为题表扬了刘芝玲同志重视信访工作的事迹。宿迁市市长助理、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尚建荣同志也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号召全市公安民警尤其是县(分)局领导深入学习刘芝玲同志接访工作事迹”。宿迁市公安局在《关于组织开展向刘芝玲同志学习的通知》中号召全市公安干警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向刘芝玲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率先垂范、身体力行、严格自律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以诚服人、以情动人、以法正人的工作方法;学习他常怀利民之心、体恤群众疾苦、以群众利益为重的公仆情怀,从而不断提高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工作水平,努力在建设平安宿迁、构建和谐社会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媒体报道

刘芝玲同志在调任江苏省沭阳县副县长、公安局长的三年多来,始终把处理好信访问题作为密切警民关系的桥梁和纽带,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倾听民情民意,认真改进公安执法工作,促进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特别是自2005年“大接访”以来,刘芝玲同志按照“人人受到局长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的要求,每周拿出一天工作日,持之以恒地面对面接待来访群众,真心实意解决信访问题,先后接待、处理群众信访事项2252件,办结率和停访息诉率均在95%以上,从接待来访中发现交办破案线索216条,查破刑事案件126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236名,抓获逃犯11名,查处治安案件175起,调处纠纷538起,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该局已连续3年被宿迁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刘芝玲

以民为本——

突出一个“高”字

“信访工作无小事”,认识上的高起点是刘芝玲同志重视信访工作的源动力。他从任长霞、张云泉、陈燕萍等先进事迹中深受鼓舞,充分认识到同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是增进感情、接受教育、改进工作的极好机会。他认为,公安信访工作做的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警民关系的改善,决定着社会的安定和谐。三年多来,他始终怀着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一以贯之身体力行。

按照市局要求,2006年10月以前,刘芝玲同志一直坚持每周一亲自接待上访群众,详细听取每一起访情陈述,并对当天接访事项,当天研究会办,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对许多有理诉求,经常将办案单位的领导和民警“请”到接访室,向上访人当面纠错道歉。有时上访群众较多,他便放弃午休,在接待室与上访群众共同吃完快餐继续接待。全省公安机关实行每周四三级联动接访后,刘芝玲同志曾一度坚持周一、周四两天接访,直到群众普遍知晓一把手接访调整到周四后,才取消周一接访。据统计,仅2006年,刘芝玲同志就接访62次,接待群众来访492人次。

刘芝玲

为使下访工作正规有序,刘芝玲带领大家制定出台了《沭阳县公安局领导干部下访工作方案》,明确下访工作内容、形式、责任分工与联系人及工作要求,要求各责任领导定期、定点下访、主动约访、立项专访、带案回访,积极为群众排扰解难,化解矛盾。并将局领导班子下访情况作为“三个评议”的内容,每年要向党委政府、行风评议员和全局民警报告。同时,对于容易引起信访问题的警种与职能部门,县局专门排定轮值表,安排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周期性协同接访,对涉及到本警种、本部门的信访问题当场予以明确答复,为群众释疑解难,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对结案不息访人员,刘芝玲逐起分析症结所在,定期登门回访,主动争取信访人及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该县湖东镇村民吴某不满其子因涉嫌盗窃被该局湖东派出所传唤,以民警刑讯逼供为由一直上访,在省厅复核终结后仍不愿息访。今年3月19日下午,刘芝玲同志带领局职能部门负责人专程到吴某家中看望,详细倾听、耐心答疑,吴深受感动,表示永不再访。随后,刘芝玲还在该村召开村组干部和老党员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获得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真情接访——

突出一个“诚”字

刘芝玲同志始终把自己放在与上访者平等的位置,坚持以诚服人、以情动人、以法正人原则,与上访群众坦诚相待,真诚沟通,以心换心。

在接访中,刘芝玲同志常怀利民之心,体恤群众疾苦,对依靠法律政策难以解决、家庭又确有实际困难的信访人,尽可能给予关爱和帮助,让他们亲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2005年底,该县扎下镇居民张某反映该局沭城派出所警车将其摩托车撞坏导致其受伤,刘芝玲同志耐心询问了事发经过,了解到张某因无证驾驶为逃避检查而慌不择路,造成自损受伤,由于医疗费用负担较重而上访。考虑到张某的实际困难,决定为其修理摩托车、解决医疗费用,张深受感动,主动对其不实投诉认错。 刘芝玲

局长开门接访,是群众评价公安机关作风的一个重要窗口,身为副县长兼公安局长的刘芝玲同志,无论工作多么繁忙,面对来访群众,他总是着装规范,心平气和,从不带有急躁情绪,努力从一举一动、一语一言给群众营造一个轻松、愉悦的氛围。不少群众说:“向刘局长反映问题如同拉家常,无拘无束”。实践中,他还摸索总结出了“一句你好、一杯热茶、一声道歉、一次握手”的“四个一” 接访准则,在浓浓的亲情中,拉近距离,缓和气氛,消除隔阂。

实践中,有的上访人员因邻里关系紧张、群众基础较差,即使是有理诉求也无人作证,导致因反映的问题查不下去、结不了案而满腹委屈。遇到这种情况,刘芝玲同志常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实地调查走访,甚至模拟现场、情景再现,理性分析、秉公处理,有效防止受不利因素的误导,而使小事拖大、久访不息。

疏导化解——

突出一个“实”字

亲自接访难能可贵,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给上访人以满意答复显得更为重要。在信访工作中,刘芝玲同志深刻体会到,“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能只喊在口头上,局限于接访形式上,而是要把功夫用在“办访”上,只有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才能让信访人心服口服。

为此,他针对不同诉求的信访主体,在全局积极推行“引导遵纪守法、开导创业致富、疏导对立情绪、劝导不走极端、倡导合理解决、指导法律保护”的“六导”信访工作方针,对控申类信访事项,坚持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信访人不息诉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凡省厅和市局交办的和赴省进京的信访问题,刘芝玲同志直接将其列为自己的督办案件,按业务分工责成分管局领导排定序时进度,限期办结。2006年2月份,该县张圩乡村民潘某因其丈夫于1992年被杀害一案久侦未破而多次到市上访。刘芝玲同志针召集相关人员重新分析会诊,调整办案力量,调整办案思路,经过一个多月的攻坚,终于侦破这起陈年命案。

刘芝玲

刘芝玲同志经常反复强调全局民警对信访工作都责无旁贷,要求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1次深入到基层派出所,参与开门接访,现场办公,帮助解决信访难题;定期开展民情调研和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信访苗头,提前跟进化解措施,将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在全局上下真正形成全警参与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源头防控——

突出一个“严”字

通过信访这面“反光镜”,刘芝玲同志和局党委一班人在及时了解掌握民警的执法活动、内部管理、工作作风、警民关系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大刀阔斧地整肃警风、从严治警的同时,不断建立和完善从源头上有效防控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公安信访工作的低成本运作。

“大接访”之后,刘芝玲同志在深入乡镇、社区以及上访人员家中充分开展调研的基础上,亲自执笔拟稿出台了《沭阳县公安局信访工作规范》,分别从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办案人员责任、直接责任以及会办、包案、督办、责任追究、考核与奖励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该规范实施以来,该局近一年来的信访量比以往同期下降46%。

紧接着,为规范执法行为,县局又专门成立执法查纠工作小组,发现执法问题和 刘芝玲

执法隐患,及下发《执法建议书》,将有关民警记入执法“黑名单”。上了“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受到警诫、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行政处分等不同处罚。对因有过错引起信访问题的民警分别发放《黄牌令》、《红牌令》和《就地免职令》,凡不按规定时间接处警或不履行首接责任等,将被发“黄牌令”,扣发1至2个月岗位津贴;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或利用职权收受、索要财物等,将被发“红牌令”,离岗培训,扣发3至6个月岗位津贴,一年内连续两次被发“红牌令”者限期调离;中层以上干部疏于管理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将会领到《就地免职令》。

今年以来,该局又推出了警务联系户制度,即在每10至20农户中设立一个警务联系户,由所领导与警务联系户每周电话了解一次辖区及周边户治安状况,每月上门走访一次警务联系户,当面征求意见、建议,反馈有关情况。

在此基础上,该局还在全县积极培育推广“南关派出所驻所纠纷调解室”模式。针对日常矛盾纠纷较多、牵扯警力较大的实际,今年1月,县局商请沭阳县沭城镇党委政府同意,成立沭城镇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驻南关派出所调解室,聘请3名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退休民警担任专职调解员,专事各类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该中心成立以来,共调解各类纠纷5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到100%,收到锦旗、感谢信7件,消除了大量上访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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