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主任、河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南京仲裁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委员。以中、日两国文字发表过多篇论文,在日本出版过日文专著,并有多部译著。
1985年起在河海大学任教,从事法学教育工作多年。1990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留学日本期间,曾在日本著名的律师事务所工作过两年,担任过在日中律师联合会和留日江苏同学会的秘书长,并以中、日两国文字发表过多篇论文和专著。精通中日两国法律,主责民商、对日业务,刘惠明律师曾为日产汽车、三洋电器、丸红株会社、日立金属等著名跨国公司提供过法律服务,担任国内多家大型公司及理光公司、横河电机等多家日资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并且积极参与援助对日本国政府的细菌战赔偿诉讼、南京大屠杀受害者李秀英名誉权诉讼案各项研究翻译工作。擅长业务领域:国际经济贸易、外商投资、知识产权、房地产、重大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