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传民

获奖记录

本人曾获得华中师范大学第八届“科研之星”、河北省人民政府第四届“优秀发明者”等称号;作品曾获得中国音协创作奖、陕西省第十二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湖北五四文艺奖、华中师范大学、中宣部、教育部、国务院新闻办、中央文明办、国家语委等奖励,并有作品获得温家宝总理亲笔签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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